有关事项通知
学习时间:第一期 3 月 30 日—— 5 月 30 日
第二期 6 月 30 日—— 8 月 30 日
第三期 9 月 30 日—— 11 月 30 日
注: 也可随到随学。个别辅导,按国家等级标准保证教学课程,学会为止。
招收名额、授课时间安排
注:开设日、日夜两班,每班招收名额 50 人,名额有限。
分 类
上课时间
备 注
日 班
上午 8 : 00
下午: 14 : 30
理论课日、夜班统一授课、时间 10 天
夜 班
晚上 18 : 30
培训考核费
职 称
学 费(元)
备 注
初 级
980
1、含一切培训训练操作费、教材费,考核鉴定费、材料费、办证费。
2、食宿自理(本中心有提供食宿,每月 140 元,伙食费每天 6 元)
中 级 1180
高 级 1680
注:
一、学员条件:
凡有志于烹调事业者,均可报名。
二、培训教学内容和方法:
按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布发培训教学大纲,以粤菜烹饪中级技术培训教材为主(每个学员都配有这本教材),结合本地区客家菜为辅,教授 100 多款高、中、低档筵席接待品种,并兼教部分香港新派粤菜酱汁调料新技艺,免费学习食品雕刻技术,潮州卤水、港式烘烤技艺,教学以实践为主,理论为辅,实行“听”(讲解)、“看”(示范)、“尝”(品尝)、“做”(操作)、“考”(考评)五个环节的培训教学方法,突出实践操作技能,每个学员都要进行强化操作训练,人人掌勺,手把手教,人盯人练,并能品尝自己的手艺,保证教学质量,经培训学员要求能独当一面,掌握烹调技能 ,熟悉 20 多种粤菜烹调法运用和调味方法,达到国家初级、中级、高级厨师技术等级技能。
三、发证方法:
学习期满,考试合格,发给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发初级、中级、高级厨师技术等级资格证书,国家承认,并推荐就业,出国任厨,代办出国公证,省中英文证书。
四、报名办法:
学员报名需交 1 寸免冠彩色或黑白相片 3 张,缴费注册入学,双休日照常上课,报名后不办退学手续。







